what you see is what you get

Sunday, October 23, 2005

公共场合不要盯着美女看,不然美女会问:“看什么看?”,不过逻辑缜密的人会反问:“你不看我,怎么知道我看你?”呵呵,这是逻辑里的雕虫小技。


最近看逻辑看多了,是句话,是个广告都想要分析一下,如何support或者weaken,或者是assumption是什么。不过还是觉得思维方式不够缜密,真的很钦佩德国人。


最近听的一个说德国人逻辑思维的故事。讲的是一个德国人甲买另一个德国人乙的东西A,那么甲对钱有所有权,乙对A有所有权,如果双方价格谈妥,首先是乙放弃对A的所有权,甲放弃谈好价格的钱的所有权,然后乙将A的所有权转移给甲,甲将钱的所有权转移给乙,之后,甲拥有A的所有权,乙拥有相应的钱的所有权。这样,德国人的交易就算完成了。


呵呵,真够麻烦,我上网又查了查:德国人将货物买卖合同一分为二;销售合同有别于物权转让合同,而且两者分离,即便销售合同不成立,物权转让合同可以单独成立。这就是德国民法上的所谓分离原则。虽然这跟上面我听到的故事很接近,充分体现了德国人的逻辑思维,但法律学者却认为分离原则是立法者向大银行投降的结果。因为商界的大债主多是银行,而银行总是希望把债务人捏在手里,能不解放他们就不解放他们,能晚一天解放他们就晚一天解放他们。呵呵,法律工作者都是一群钻法律空子的人,就跟财务工作者都是钻财务制度空子的人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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